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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全省工会经费使用与公务支出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7 15:29:05 作者: 来源: 浏览量:

 

嘉总工办发〔2016〕17号

 

各县(市、区)总工会、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总工会、各产业(系统)工会、市总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各直属基层工会:

现将《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全省工会经费使用与公务支出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浙总工发〔2016〕50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开展自查。

请各单位于7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和自查表报送市总财务部。根据自查情况,市总工会选取部分单位进行抽查。抽查的时间、对象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伟,电话:82080114,邮箱:457584914@qq.com。

附件:《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全省工会经费使用与公务支出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浙总工发〔2016〕50号)

  

                                    嘉兴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7月1日

  

 

浙总工发〔2016〕50号 

 

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全省工会经费使用

与公务支出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

 

各市总工会、省各产业(局)工会: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各级工会经费使用与公务支出,严肃财经纪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会财务会计规范化建设,省总工会决定在全省工会系统内开展工会经费使用与公务支出执行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省各级工会及工会所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二、检查内容

2015年度至2016年6月底止县以上工会公务支出执行情况和基层工会执行《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浙总工财字〔2015〕1号)(以下简称《细则》)情况。

(一)县以上工会公务支出执行情况检查

1.公务接待费

各单位公务接待费开支情况,是否存在超预算开支,超标准接待,用公款购买纪念品土特产、安排旅游考察,向下属单位和工会学会协会转嫁列支接待费等违规问题以及接待手续是否齐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各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开支情况,是否存在超预算开支、未执行政府采购、超标购车、豪华装饰、违规占用借用车辆、未在定点单位维修、通过定点维修企业违规挂账、借维修之名套取资金,超标准租用公务用车和发放公务用车补贴等违规问题。

3.因公出国(境)经费

各单位因公出国(境)人次数、团组数、经费支出数,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开支,未经审批、持因私护照出国(境),在其他经费中列支出国(境)费用,向下属单位等转嫁出国(境)经费等违规行为。

4.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各单位会议费、培训费开支情况,是否存在超预算开支,在非定点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场所开会和培训,有无转嫁摊派费用、违规收费,会议费培训费中有无违规列支接待费等非会议培训支出,有无违规挂账等问题。

    5.差旅费支出情况

各单位差旅费开支执行情况,有无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城市间交通费票据,是否符合出差审批表行程,票面时间、等级是否相符;住宿费发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超标准住宿;伙食补助费、公杂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

 6.津补贴发放情况

    各单位津补贴发放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各类“吃空饷”情况,通过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各类形式发放津贴补贴,自行制定标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

(二)基层工会执行《细则》情况检查

基层工会执行《细则》的情况检查主要内容是:基层工会组织的职工教育活动、文艺会演、体育比赛、劳动竞赛、技能比武等竞技类活动的奖励和范围是否符合文件规定;基层工会在执行节日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慰问品和向会员发放的生日蛋糕的标准和范围是否符合文件规范等。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7月31日)

各市、省各产业工会根据检查内容,对本级工会和本单位机关工会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于7月31日前连同工会经费公务支出情况自查表(见附件1)、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表(见附件2)一起上报。

各市、省各产业工会同时负责做好对所属单位和下级工会开展自查工作,各市总工会将本地区各县(市、区)总工会的自查情况进行汇总,并于7月31日上报。

    (二)重点抽查阶段(8月1日-8月31日)

    根据自查情况,省总工会选取部分单位进行抽查。在抽查时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进行延伸抽查。抽查的时间、对象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整改落实阶段(9月1日-9月15日)

    各市、省各产业工会针对检查工作自查和抽查阶段发现的问题组织整改和落实,并于9月15日前上报整改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认清形势,高度重视,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二)各市、省各产业工会要对照有关文件规定和检查工作的内容认真负责做好对所属单位和下级工会的检查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全面认真的开展检查。

(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总结,客观真实披露,不做掩盖、不加隐瞒,及时进行整改和规范,并按检查的各阶段要求及时上报情况,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张国鸿 联系电话:0571-85114989

     附件:1.工会经费公务支出情况自查表

      2.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表

 

            浙江省总工会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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