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嘉兴市工会经审专家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12 16:08:01 作者: 来源: 浏览量:
嘉总工发〔2024〕52 号
关于成立嘉兴市工会经审专家团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财政局、审计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总工会,市产业(系统)工会:
为适应新时代工会经审工作需要,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保障审计成果科学、客观、公正,推动嘉兴工会经审工作高质量发展,经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研究,决定成立嘉兴市工会经审专家团(以下简称“专家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旨在聚集各领域专业人才智慧和力量,有效辅助工会审计工作,促进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精准化,培育一支复合型审计人才队伍,为嘉兴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的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二、专家团组成
专家团成员由市、县两级总工会、财政局、审计局推荐、充分协商,在项目审计、会计核算、工程造价、财政税务、政府采购等专业领域遴选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作风素质优、口碑评价好的专家组成。
三、专家职责和管理
(一)专家团由嘉兴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总经审会”)统一指导,实行市、县两级资源共享。
(二)选聘的专家由市总经审会统一公布,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与增补,调整和增补程序按照新聘专家程序进行。
(三)专家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技术规范协助开展工会经审工作,做好专业领域的技术支撑和业务指导,给出客观、公正、公平的意见建议。
(四)专家应按照工会要求,积极参加与工会经审工作有关的学习交流会、业务培训、考察调研等活动。
(五)专家应对其所承担的相关工作履行保密义务。
(六)专家任职期限为两年,聘期满后由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联合复审决定是否续聘。
四、工作要求
1.加强联系沟通。各级工会组织要围绕工会工作重点和年度工会经审工作任务,主动加强与专家团成员联络对接,组织专家参与指导经审相关工作,协同破解工会经审工作难题,促进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成果相互转化。
2.做好运行保障。各级工会组织应当为工会经审专家团成员顺利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定期听取专家对工会经审工作的意见建议。对于认真履行职责并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专家,在各级工会评先评优中应予积极推荐。
3.强化选聘管理。工会经审专家团是工会审计力量的重要补充,各级工会组织和财政、审计部门要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将综合考量择优选聘并建立专家档案库。
附件:1.首批嘉兴市工会经审专家团成员名单
2.嘉兴市工会经审专家团管理办法(试行)
嘉兴市总工会 嘉兴市财政局 嘉兴市审计局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
首批嘉兴市工会经审专家团成员名单
|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
1 |
钮利根 |
男 |
嘉兴市财政局 |
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
|
2 |
黄陈瑶 |
女 |
嘉兴市审计局 |
内审处副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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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万荣华 |
男 |
嘉兴市审计局 |
审计师、农业处副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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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赵 伟 |
女 |
嘉兴市数字财政管理服务中心 |
专技十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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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陆叶飞 |
男 |
嘉兴市预算会计核算教育分中心 |
核算科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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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牛立琼 |
女 |
嘉兴市税务局 |
机关党委副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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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钱琴燕 |
女 |
嘉兴市产业发展集团 |
高级会计师 |
|
8 |
姚 媛 |
女 |
嘉兴市园林市政管理服务中心 |
经济师、建设工会经审会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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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鲁 青 |
男 |
嘉兴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 |
综合科副科长 |
|
10 |
朱 红 |
女 |
嘉兴市卫生健康保障服务中心 |
高级会计师、中心主任、财务总监 |
|
11 |
王雪梅 |
女 |
浙江中铭会计师事务所 |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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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黄润丽 |
女 |
南湖区审计局 |
高级经济师 |
|
13 |
谢婷婷 |
女 |
南湖区审计局 |
审计师 |
|
14 |
沈子云 |
女 |
秀洲区财政局 |
经济建设和农业科科长 |
|
15 |
张 燕 |
女 |
秀洲区审计局 |
审计师、财政与行政事业审计科科长 |
|
16 |
陈建根 |
男 |
秀洲区税务局 |
经济师、副局长、一级主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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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余敏惠 |
男 |
秀洲区政务服务办 |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
|
18 |
许巧君 |
女 |
嘉善县审计局 |
高级会计师 |
|
19 |
吴引珍 |
女 |
嘉兴和众会计师事务所 |
会计师 |
|
20 |
罗玉兰 |
女 |
嘉善县园林市政管理服务中心 |
高级会计师 |
|
21 |
吴海燕 |
女 |
平湖市财政局 |
会计师 |
|
22 |
张丽丽 |
女 |
平湖市财政局 |
会计师、财政监督局副局长 |
|
23 |
张建平 |
男 |
平湖市审计局 |
会计师、行政事业审计科副科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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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张 姝 |
女 |
平湖市审计局 |
会计师、审计师、行政事业审计科科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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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朱锡梅 |
女 |
海盐县武原街道办事处 |
财政办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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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邵利平 |
女 |
海盐经济开发区 |
经济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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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崔海文 |
女 |
海盐县财政局 |
高级会计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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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许佳文 |
女 |
海盐县财政支付(核算)中心 |
高级会计师 |
|
29 |
柴云康 |
男 |
海宁市财政局 |
经济师、办公室主任 |
|
30 |
褚怡梦 |
女 |
海宁市审计局 |
经责科科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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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戴维悦 |
男 |
海宁市税务局 |
收入核算股股长 |
|
32 |
陈 祎 |
男 |
海宁市斜桥镇人民政府 |
会计师 |
|
33 |
董世旸 |
男 |
桐乡市审计局 |
办公室副主任 |
|
34 |
赵菊明 |
男 |
嘉兴港区总工会 |
会计师、工会副主席 |
附件2
嘉兴市工会经审专家团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新时代工会经审工作需要,进一步提高嘉兴工会经审工作质量和水平,保障审查审计成果科学、客观、公正,推动嘉兴工会经审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嘉兴市工会经审专家(以下简称“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和要求,由各级工会和财政、审计等部门推荐,经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联合复审遴选并纳入专家团管理,参与全市工会经审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专家的选聘、调整、抽取、使用、管理。
第四条 嘉兴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总经审会”)负责专家团日常工作。
第二章 选聘与调整
第五条 专家的选聘采取逐级推荐和特定对象邀请相结合的方式。专家的推荐应当事先征得本人同意,并经所在单位同意后逐级推荐至市总工会经审会。
第六条 入选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正派,恪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敬业和奉献精神;
(二)在专业领域具有较高业务能力,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原则上应当具有中级职称或担任本单位中层以上职务,特殊情况下可适当放宽;
(三)身体健康,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工会经审相关工作;
(四)自愿接受监督与管理,认真履行专家职责和义务;
(五)没有严重违法失信、不良信用或不良行为记录;
(六)无其他不适合选聘的情况。
第七条 被推荐的专家需填写《嘉兴市工会经审专家推荐表》,专家学历学位、专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等专业水平资格确认,或者行政任职资格确认,均由推荐部门(单位)负责把关。
第八条 选聘的专家名单由市总经审会统一公布,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与增补,调整和增补程序按照新聘专家程序进行。
第九条 专家任职期限为两年,聘期满后由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联合复审决定是否续聘。
第十条 专家有下列情形,暂停或者取消其资格:
(一)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胜任的;
(二)因工作变动,不再适宜继续参与的;
(三)本人自愿申请不再担任的;
(四)因业务能力及信誉等原因,不再适宜继续担任的;
(五)其他不适宜再担任的情形。
第三章 抽取与使用
第十一条 凡市总经审会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均可从专家团中抽取专家。县(市、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区总工会和市产业(系统)工会需专家参与审计项目的,经市总经审会同意,亦可从专家团中抽取。
第十二条 专家发现自己与被审计主体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第四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 专家享有以下权利:
(一)接受邀请,参加工会经审工作相关活动;
(二)有权查阅与工会审计有关的文件资料;
(三)依法依规开展工会经审工作,提出相关专业意见建议,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
第十四条 专家承担以下义务:
(一)按要求参加工会经审活动,提供相关领域审计的专业咨询答疑,不定期为工会经审工作进行业务培训、指导;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参与工会经审相关工作;
(三)遵守审计工作纪律;
(四)对审计中接触到的资料内容保密,不得泄露在审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五)按照工作需要参加市总经审会组织的学习培训、考察调研;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市总工会经审会应当建立健全专家档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基本资料;
(二)履职情况;
(三)其他有关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总经审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