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

市

产业工会

县(市、区)

当前位置: 首页> 工会业务> 权益保障

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7 15:29:03 作者: 来源: 浏览量:

嘉兴市总工会

嘉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文件

 

 

 

嘉总工发〔2015〕51号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

专项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安监局, 市有关产业(系统)工会,市属有关基层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工作部署,根据省总工会、省安监局《关于开展职工查找隐患专项活动的通知》(浙总工发2015[72]号)要求,市总工会和市安监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查找隐患、平等协商、签订协议、跟踪落实、持续改进”群众性隐患排查机制的落实,全面排查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活动内容和方法

(一)活动时间:9月中旬—12月10日。

(二)排查重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非煤矿山、“三场所三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金属冶炼企业、涉氨制冷企业、船舶修造企业)、道路交通运输、油气输送管道、特种设备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港口、车站(码头)等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区域和行业,以及村级集体留用地建筑为重点的生产经营用房、危旧厂房、仓库、老化的线路、电气设备等重点部位。

    (三)活动内容:全面查找本单位生产工艺系统、基础设施、生产设备、技术装备、作业环境、应急救援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找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及时发现生产场所和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安全因素。

    (四)活动方式:职工通过照片、文字、视频的方式,将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报送本单位工会。如本单位未成立工会组织的,职工可以直接向镇(街道)以上总工会或安监部门报送,也可以将信息和建议发送到“浙江职工安康之家”微信平台。

(五)活动奖励:各级工会要建立合理化建议奖励机制,对提出优秀合理化建议的职工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各县(市、区)和市各产业工会向市总工会推荐3-5条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在此基础上,市总工会对本次专项活动中的优秀合理化建议,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认识,精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事关职工生命安全健康,事关我市社会安全稳定和谐发展大局。各单位要把维护职工生命健康权益作为首要职责,各级工会和安监部门要密切配合,把群众性隐患排查治理摆在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突出位置,制订工作方案,确定时间节点,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应用互联网媒体,加大对本次专项活动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途径教育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职工,切实提高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排查各类隐患。

(三)落实措施,建立制度。各基层工会对职工发现的事故隐患,经核实后,要督促企业按照“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期限到位”的要求,跟踪落实,切实整改治理到位。各单位要建立完善职工提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激励制度,对积极主动为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献计献策,提出具有建设性意见的职工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单位行政要支持工会履行职责,发挥工会优势,组织职工主动参与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各有关单位的专项活动情况和推荐的合理化建议,请于12月10日前报送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附件:职工查找隐患专项活动统计

 

 

  嘉兴市总工会          嘉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11日

 

 

 

 

 

 

 

附件:

职工查找隐患专项活动统计

 

填报单位:

组织开展下发活动通知(文件名及文号)

 

参与单位数:       (个),其中非公企业数:       (个);

参与职工数:      (人),其中农民工数:        (人);

职工查隐患提整改建议数:           (条);

职工查隐患提整改建议采纳数:       (条);

职工查出隐患落实整改数:           (条);

经核实,落实职工建议奖励数:       (人);

总计奖励费用:           (万元)

职工个人最高奖励:        (元)

职工个人最低奖励:        (元)

 

分管主席签字:               填报人签字:

                             年   月    日

 

 

(请各县(市、区)、市产业工会于12月10日前将本表格报送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联系电话:0573-82089711)

编辑:管理员   责任编辑:
主办:嘉兴市总工会 地址: 嘉兴市中山东路173号 浙ICP备12013813号-1号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5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