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积极组织开展《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17-03-27 15:29:04 作者: 来源: 浏览量:
根据省总工会《关于做好<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嘉兴市总工会将今年12月作为《条例》“学习宣传月”,并结合工会“七五”普法和“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专题辅导报告会、制作印发普法宣传资料、利用各类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报道等活动,在全市掀起学习宣传《条例》的热潮,主要的做法是:
为做好全市工会系统的“七五”普法工作,11月份下发了《嘉兴市工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和实施方案》,要求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工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确保“七五”普法真正取得实效。
结合工会系统“七五”普法工作的实际情况,要求各县(市、区)总工会、市各产业(系统)工会、市属基层工会,充分认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作为当前工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制定具体的学习宣传活动方案,深入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组织开展全市工会干部学习《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专题辅导讲座,12月7日,市总工会邀请省总法工部部长吴海瑜作《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解读和辅导、原宁波市总工会副主席劳建兰作《工会职责履行中的监督、应对和处理》专题辅导、市人社局仲裁院院长张凤高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务操作辅导》辅导讲座,参加培训的对象为市总机关、县(市、区)总工会、镇(街道)总工会、市各产业(系统)工会、市属基层工会负责人(含在市区的省部属企业工会干部)共330人。
为积极推进丰富多彩的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市总工会和秀洲区总工会通过文字和图片(秀洲区农民画)的形式,制作《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权威解读十问十答,共印制10000本发放到各县(市、区)总工会、市各产业(系统)工会、市属基层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群众。同时,充分发挥报刊杂志、工会网站和微信平台载体等传媒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营造良好的学法守法用法氛围,形成特色鲜明、效果明显的职工法律文化。
结合12.4宪法宣传日和送法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加强与媒体的合作,通过电视、报纸、杂志、网站中的法治栏目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同时,开展现场咨询、发放资料等活动,向全社会和职工群众开展宣传服务,为依法治会、依法维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利用流动数字电影放映队到社区、广场、企业放映电影的机会,播放有关法律宣传幻灯片、法制电影,把流动电影放映队建设为流动法治宣传队。今年12月开始到明年3月份,将配合市人社局、公安局、建委等部门围绕工资清欠、非法用工整治活动开展专项监督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