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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总工会关于完善工会大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7-03-27 15:29:04 作者: 来源: 浏览量:

各县(市、区)总工会,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总工会,市产业(系统)工会,市属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和省总工会关于“三型”工会建设的要求,更好地发挥工会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努力保障和改善职工民生,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更有效地服务职工群众,增进职工福祉,助推嘉兴“两美”建设,打造江南水乡典范,现就完善我市工会大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职工为本,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积极推动服务职工工作在对象、内容、方式、方法等方面的创新发展,着力推进服务职工全覆盖、服务内容综合化、服务方式项目化、服务方法社会化,建立健全工会大服务体系,切实解决服务职工“最后一公里”问题,努力实现服务职工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

    二、主要举措

    1、完善服务网络,在服务对象上实现普惠化。

一要健全四级工会服务网络,努力扩大服务工作的覆盖面。要充分发挥市、县(市、区)、镇(街道)以及村(社区)、基层工会各自的优势,积极争取各级党政重视和支持,整合社会资源,加快全市工会帮扶中心向职工服务中心转型升级的步伐,构建以市级职工服务中心为统领,县(市、区)职工服务中心为骨干,镇(街道)职工服务站为支撑,村(社区)和企业职工服务点为基础的四级职工服务工作网络,推动工会服务职工工作从行政化运作转型到专业化运作,用专业的方法满足职工群体的需求。从“建组织”转型到“建机制”,通过建立机制实现服务平台、对象、方式、项目、目标的长效发展。从“做活动”转型到“做项目”,通过精心设计明确目标指向和实施步骤,用科学的方法指导服务职工工作的有效开展,不断扩大工会服务职工工作的覆盖面。

二要细化不同服务对象,努力增强服务工作的针对性。要把工会参与社会治理与服务职工群众工作有机结合,适应社会结构和职工队伍状况的新变化,细化服务对象、区分不同要求,既关注弱势群体、特殊群体,又普惠全体职工,为职工群众提供层次化、多样化、个性化服务。要着力关爱困难职工,健全帮扶救助机制。切实关注流动职工,做好新生代农民工工作。建立健全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利益协调机制,全面维护劳务派遣工权益。真心关切模范职工,发挥榜样示范作用。

三要有效服务职工群众,努力扩大服务工作的影响力。要真实了解职工诉求,真心采取帮扶措施,真情服务职工群众,不断调整工会提供服务的范围和标准,探索困难救助、维权服务、争议调解、法律援助、医疗互助、心理疏导一体化的服务模式,实现服务职工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扩大工会服务工作的社会影响。

2、构建服务平台,在服务内容上实现综合化。

一要大力推进市、县(市、区)职工服务中心建设。要着眼于职工和基层工会的需求,立足于与政府的公共服务体系相衔接,按照省总工会《关于推进职工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和《职工服务中心建设标准与考核暂行办法》要求,确立工会自身的服务范围、服务标准和服务重点,建立起经常化、制度化、长效化的服务机制。凡直接服务职工和基层的事项,原则上都进驻职工服务中心,由窗口统一受理,实现“一个窗口对外”。各县(市、区)职工服务中心争取年内达标。

二要大力推进镇(街道)职工服务站建设。要按照“十有”标准(有场所,有人员,有标牌,有电话,有电脑,有制度,有台账,有办事须知,有帮困资金,有困难职工档案),依托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等平台,不断完善镇(街道)职工服务站建设。要在明显位置悬挂镇(街道)职工服务站标牌。同时,在小微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开发区应建立职工服务站。充分发挥镇(街道)职工服务站的阵地作用,密切镇(街道)总工会与基层工会的上下联动,着力推动片区化管理、家园式服务,实现服务职工全覆盖。

三要大力推进村(社区)和企业职工服务点建设。要以“服务职工促和谐、服务企业促发展”为宗旨,按照“因企制宜、应建尽建”的原则,充分利用村(社区)和企业现有资源,根据不同职工群体需求,针对村(社区)区域和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建立健全职工服务点,为职工提供一站式、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要以建立健全区域性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为重点,提升村(社区)工会服务职工,从源头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要深入开展“强保障、促和谐”活动,着力改善职工生活条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暂不具备建立职工服务点条件的企业,要建立联系人制度,按照隶属关系依托职工服务站开展工作。

    3、拓展服务内容,在服务方式上实现项目化。

一要大力推进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要根据市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的决定,大力推进《嘉兴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制度建设三年规划》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扩大职工医疗互助参保率,建立以市级统筹和县级统筹相结合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制度新体系,着力为职工解难、为党政分忧,化解职工患大病、重病医疗风险,努力实现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建制率全覆盖。

二要大力扶持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建设。要发挥工会的政治、组织和资金等优势,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在基层重点扶持一批与工会工作相关、与职工群众贴近的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构建以工会为纽带,相关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为网络的覆盖广泛的社会服务体系,推动工会服务职工工作的项目化,增强工会服务工作的实效性。

三要大力开发服务职工项目。要努力适应社会治理创新的需求,因地制宜、因企制宜,积极开发广大职工所需、所求的服务项目,大力推进工会法律援助工作,推动企业建立心灵驿站、心理疏导室、工会主席工作室等建设,拓展服务内容,努力实现对职工事业上“扶”、生活上“帮”、权益上“护”、心理上“疏”、感情上“融”、文化上“润”,变应急帮扶为主动服务,让职工更多受益、更广受益。

    4、创新服务手段,在服务方法上实现社会化。

一要有效承接政府的资源和手段。要围绕党委、政府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强化基础管理和服务功能,有效承接政府赋予工会的资源手段和社会治理职能,探索建立工会工作项目化运行机制,继续开展好“心连心”大病救助、“春风行动”、金秋助学和爱心透析等活动,切实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困难。要创新帮扶救助体系,积极开展针对新社区劳动力的就业培训、就业援助和咨询服务活动,建立完善困难职工应急救助和常态救助相结合的帮扶救助机制。

二要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协调和配合。要加强与安监部门协调、配合,通过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评估分级亮牌管理,引导职工查找安全隐患,激发职工主动参与抓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监督企业重视安全生产,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机制,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服务职工群众。加强与政府部门及有关方面的协调联动,落实好《特困职工证》的相关优惠待遇,为困难职工争取日常生活方面的更多优惠服务。要积极争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加强技能培训、信息服务和职业介绍,开展定单式、定向性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介绍活动,帮助提升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和农民工的就业技能和就业能力。

三要积极发动和凝聚社会力量。要突出地域、行业特点,加强与慈善机构和社会各界的联动,针对职工所急所需,不断创新服务手段。通过发放小额贷款、创业帮扶资金、贴息贷款等,推动工会帮扶工作从“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组织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通过认领“虚拟岗位”,帮助困难家庭中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实现“虚拟就业”,获得一定“虚拟劳动”报酬,实现“有尊严扶贫、长效化帮困”。同时,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发职工文体、休闲等方面的专项服务项目,充分发挥工会志愿者的积极作用,有的放矢地服务职工,力争惠及更广大的职工群众。

    三、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工会要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在配合政府部门推进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切实加强工会大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做好职工群众工作的水平。要加强与同级人大、政协的合作交流,发挥各级人大代表和工会界政协委员作用,加大工会工作源头参与力度。要加强工会组织与其他社会组织的协调沟通,整合各方资源共同参与工会大服务体系建设。要进一步挖掘工会组织自身潜能,用活用好党政赋予工会的资源和手段,统筹规划,提高工会服务工作社会化水平。 

2、加强机制建设。要建立健全“党政主导、各方支持、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的工作机制,把工会服务职工工作融入各级政府(行政)和企业管理创新体系。要建立与党政相关业务部门工作联系、对接和联动机制,将服务职工工作融入社会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创新体系,为实现服务职工工作全覆盖提供有力保障。

3、加强队伍建设。全市各级工会干部要加强学习现代经济、科技、法律、社会管理等相关领域的知识,增强服务职工、参与社会治理的本领。各级工会要配齐配强各级职工服务中心、站、点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制定鼓励社会志愿者参与服务职工群众工作的激励措施和长效机制,吸引社会志愿者和社会组织专业人才,参与到工会服务职工群众工作中,协助开展各种服务工作,千方百计把为职工服务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4、加强经费保障。要通过党工共建、与同级政府联席会议等机制,争取更多社会资源用于服务工会会员和职工,争取更多涉及职工福利的工作由工会组织来实施和完成。要本着资源向基层倾斜的原则,加大工会经费对工会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切实加强工会服务阵地和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职工的能力和水平。

                               

 

 嘉兴市总工会

                               2014年8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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