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市工会权益保障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7-03-27 15:29:04 作者: 来源: 浏览量:
2015年全市工会权益保障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工会权益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省总的总体部署和市总的目标任务,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年”活动,着力推动协商方式精细化;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推进和谐劳动关系长效机制建设;做好主动科学依法维权,推动解决职工关心的利益问题;加强职工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构筑工会大服务体系; 认真履行工会监督职责,切实做好劳动保护工作,为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稳定大局、服务职工群众和参与社会管理发挥工会组织的积极作用。
一、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年”活动,切实提高协商的质量和效果。
1、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年”活动。为切实做好“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年”活动的有关工作,各级工会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建会企业;二是工资协议到期需要续签或重新签订的企业、行业和区域;三是一线职工工资长期不增长、低增长,或其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50%的企业;四是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同行业的企业集聚区域,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五是培育两个县或县以下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示范点。
2、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各县(市、区)工会要切实加大对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的选聘力度,专职指导员要全部聘请到位。要积极开展对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工资集体协商主体、协商程序、后续管理制度,指导企业和工会广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每个指导员全年指导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企业不少于6家、行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不少于2个。同时,按照省总要求,认真做好各县(市、区)工资集体协商数据库的输入工作,及时更新数据,掌握工资集体协商的第一手材料,做到协商底数、目标、效果清。
3、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全市已建立工会的规上企业,要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共决机制、合理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要建立健全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快速处理、就地解决拖欠职工工资问题。
二、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推进和谐劳动关系长效机制建设。
1、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完善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法律法规保障机制,引导和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增强职工依法维权的能力,把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二是完善创建考核评价标准,着眼于解决影响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强制度创新,促进全面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各项工作更加科学、规范。三是探索建立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与政府支持政策挂钩的机制。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纳入诚信企业、企业社会责任、新经济组织代表人士等评价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企业和经营者的各类评优创先的重要条件和依据。
2、推动创建扩面工作。一要积极推进中小企业集中的区域(行业)性创建活动,创建要以改善劳动关系、提高职工工资、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为重点,在提高劳动报酬比重和根治欠薪问题上取得新成效,在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取得新突破,在促进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上取得新进展。二要进一步深化劳动关系和谐开发区(工业园区)创建活动。提高“双爱”活动开展率,并将“双爱”活动纳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园区评比考核体系。到今年年底,全市68个开发区(工业园区)争取全部达到县级以上先进开发区(工业园区)的考核验收标准。
3、开展提质增效活动。一是进行“体检”,对已创建的县级(含县级)以上的和谐企业和和谐园区要进行“回头看”,对照2013年修改后的标准进行二次创建,对创建后退化的、停创的、违规的要清理,使创建处在动态管理状态。二要进行提质,围绕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目标,充分发挥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把企业内部和谐拓展到企业与社会与环境、企业与员工、员工与员工的全面和谐;不断加大社会责任意识的培育,加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激励和约束,营造有利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制度环境。三要进行升级,对已经创建的和谐企业和和谐园区要提出升级目标,力争有20%的和谐企业升级。
4、发挥三方组织作用。通过建立健全市、县(市、区)、镇(街道)三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完善协商会议制度,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建设。各县(市、区)工会要主动与人社局、工商联和企业家协会三方就涉及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进行经常性的沟通与协商,共同促进劳动关系长期和谐稳定。
三、做好主动科学依法维权,推动解决职工关心的利益问题。
1、树立法治理念,引导职工坚定法治信仰。根据省总工会《关于大力推进浙江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意见》,制定我市贯彻实施方案。各县(市、区)也要制定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开展全方位的法制宣传骨干培训,组织工会干部普法考试,把法治教育列入工会干部资质认证等形式,提升工会干部法治思维和用法治方式维权的能力和水平。在履职维权方面,重点突出工资集体协商和劳动保护分级管理,推动职工依法参与企事业管理,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服务职工方面,以项目化为重点推进法律援助工作,通过建立志愿服务机制,加强载体平台建设,为职工提供常态化、专业化法律服务,提升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同时,要认真做好省总“六五”普法检查组来我市,对市、县(市、区)两级工会的检查验收工作。
2、建立健全劳资矛盾预警预防制度。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劳资关系信息员队伍建设,着力完善劳动关系动态监控、职工劳动争议源头预防、劳资纠纷群体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的建设,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探索推行工会法律监督意见书、建议书制度力度,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
3、建立和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处理机制。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继续推进镇(街道)、村(社区)、企业三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最大限度地通过调解解决劳动争议,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通过建立职工心理辅导站,开通心理援助热线,开展心理疏导等服务,为企业发展创造和谐环境。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名以上的兼职劳动争议仲裁员,积极参与并做好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四、加强职工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构筑工会大服务体系。
1、建立健全职工服务网络。通过建立健全覆盖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业四级职工服务网络,建设集困难救助、维权服务、争议调解、法律援助、医疗互助 、职业介绍、就业培训、心理疏导为一体的工会服务网络体系;要充分发挥和利用职工服务中心的平台和窗口作用,扩大工会工作的社会宣传,聚集更加广泛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关怀、扶助、维护职工的事业上来。积极探索结合各自实际,具有层级特点的分级服务模式,为广大职工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叫响职工服务中心品牌。
2、深化工会帮扶品牌活动。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职工帮扶服务工作的新需求,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积极争取惠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列入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内容。密切关注困难职工群体,做好困难职工档案的管理,严格遵守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在“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等传统帮扶活动基础上,加强与慈善机构和社会各界的联动,针对职工所急所需,推出具有工会特色的帮扶项目。在受助对象、工作内容、活动形式等方面不断拓展和创新。以普惠化为目标、项目化为主要载体,在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方法等方面有重大突破,增强工作实效和社会影响力,切实把工会帮扶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全面构筑工会大服务体系。
3、继续推进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今年,我市将开展第二阶段的职工医疗互助工作,主要是做好“一统,一扩”。“一统”:要按照省总的要求,积极做好市级统筹工作。要在政策、范围、标准、项目、期限和资金等方面尽快统一起来。2015年,市总计划新增1-2个医疗互助项目,实行全市统筹,完成省总对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年度考核任务。“一扩”,要积极扩大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普惠面,各级工会要深入企业、深入基层,积极宣传、广泛动员,让更多的职工参与进来并享受到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福利,力争全市参保职工达到35万人。三是配合市民政局、市社会保障局做好本年度户籍在市本级范围内的特困职工进入医保即时结报平台,实现特困职工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结算平台的有效衔接。
五、认真履行工会监督职责,切实做好劳动保护工作。
1、广泛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今年的重点是以中小微企业和行业为主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镇(街道)开展活动率达到85%,已建工会企业开展活动率达到90%,参赛企业数和职工数同比增长8%和5%。积极组织开展职工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评选,安全文化征文、班组安全建设成果展示及班组安全文化展板评选等活动。
2、深化劳动保护分级管理,创新劳动保护机制建设。积极构
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实施“分级抓、分层管、分类查”工作法,力争70%以上的镇(街道)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90%以上单独建立工会的企业建立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分级管理制度,并且登陆浙江工会劳动保护网,进行信息数据录入。今年要对劳动保护分级管理C类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危化企业等重点单位,开展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为广大职工群众创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
3、加强宣传交流,完善信息报告制度。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宣传工作,积极报送劳动保护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进一步提高职工群众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意识。要严格执行工会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规定,发挥好劳动保护工作信息员的作用。同时,要依法参与事故调查、执法督查,提出整改意见。
嘉兴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2015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