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总工会,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总工会,市产业(系统)工会,市直属基层工会:
浙江省总工会印发了《浙江省总工会关于推动基层工会广泛开展群众性职工文体活动的意见》(浙总工发〔2015〕29号)文件(以下简称《意见》),对推动基层工会广泛开展群众性职工文体活动提出了实施意见和具体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推动全市群众性职工文体活动深入开展,现要求如下:
一、深刻领会《意见》精神。各级工会组织尤其是镇(街道)总工会要认真组织学习,结合本单位实际,梳理总结过去群众性职工文体活动情况,制定今后三年规划,切实将群众性职工文体活动常态化、长效化,着力打造基层职工文体活动服务品牌。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确保人员、经费、场地落实到位,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要进一步整合资源,为我所用,确保镇(街道)总工会自主组织综合性文体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单项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各产业(系统)工会每年不少于1次,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市直属基层工会也要因地制宜,积极组织,以切实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激发工会组织活力,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
三、落实督促检查机制。各县(市、区)总工会要加强对所属基层工会开展群众性职工文体活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努力为基层工会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创造条件。各级工会组织要注重文体活动的总结,及时做好台账,保存好通知、计划、总结、影印宣传等资料。
附件:浙江省总工会关于推动基层工会广泛开展群众性职工文体活动的意见
嘉兴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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