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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嘉兴市总工会党组关于开展“二级巡察”五年计划的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7-09-22 10:48:26 作者: 来源: 浏览量:

市总各事业单位和财贸工会:

根据中共嘉兴市委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开展“二级巡察”工作的通知》(嘉巡办通[2017]1号)文件的要求,市总工会党组将对市财贸工会和下属三家事业单位开展“二级巡察”,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巡察对象

嘉兴市财贸工会、嘉兴市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嘉兴市职工服务中心)、嘉兴市职工文化活动中心(嘉兴市文化宫)、嘉兴市职工教育培训中心。

二、巡察任务

(一)综合巡察: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1、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是否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等问题;

2、廉洁纪律方面,是否存在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3、组织纪律方面,是否存在违规用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4、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是否存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5、巡察组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二)专项巡察: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着力查找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公”管理制度执行、“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运行、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专项资金和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反映突出的问题。

(三)巡察“回头看”:对已经巡察过的单位就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同时关注出现的新问题。

三、巡察组组成

市总工会党组分管领导、职能部门人员,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成员组成。

四、时间安排

巡察工作计划为五年,2017年由财贸工会和各事业单位对照巡察内容进行自查自纠,2018年巡察嘉兴市财贸工会和嘉兴市职工文化活动中心,2019年巡察嘉兴市职工教育培训中心,2020年巡察嘉兴市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嘉兴市职工服务中心),2021年对市财贸工会和三家事业单位就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同时关注出现的新问题。    

五、工作方式和程序

1、工作方式:听取单位主要负责人情况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现场督察。

2、巡察程序:部署巡察工作。制定巡察工作方案,明确有关要求。发布巡察公告。巡察前,发布巡察公告,明确巡察内容、巡察时间、工作方法、巡察组成员等,公布举报受理电话、电子信箱。同时,在网络上公告,面向社会和全系统公开征集意见建议。进行巡察动员。召开被巡察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的巡察动员会。开展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的对象是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参评人员:被巡察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个别谈话。个别谈话对象主要是被巡察单位干部职工。查阅资料。调阅复制被巡察单位有关文件、会议记录、业务受理、信访投诉、各类票据等资料。开展明查暗访。对被巡察单位的作风效能、行风建设等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受理来信来电来访。召开情况分析会。巡察组根据汇报、测评,结合谈心谈话、明察暗访等了解的情况,深入分析被巡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会后形成巡察反馈材料。反馈巡察情况。经市总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巡察组于15个工作日内向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下发整改建议书。被巡察单位要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在10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方案,并报送巡察组。进行回访评估。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适时开展“回访”工作,了解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情况,推动被巡察单位改进工作。被巡察单位在1个月内向巡察组报送整改情况报告。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被巡察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配合抓好巡察工作,要切实领会方案精神,严格按照有关安排和要求,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确保巡察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2、确保顺利推进。巡察组要周密计划,突出重点内容,抓住关键环节,认真履行巡察职责。被巡察单位要尽快熟悉工作程序,抓紧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3、整改落实到位。被巡察单位要针对自查的问题、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反思和分析,积极寻求对策措施,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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