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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2016年全国、省五一劳动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7 15:29:06 作者: 来源:

内部明电

 

发电单位   嘉兴市总工会办公室        签批盖章  沈禾丰

 等级 ·明电     嘉总工传〔2016〕9号

 

关于推荐评选2016年全国、省

五一劳动奖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总工会,市各产业(系统)工会,市属基层工会:

根据省总工会《关于推荐评选2016年全国、省五一劳动奖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市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评选范围:省五一劳动奖状授予我市的企业、事业、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全国、省五一劳动奖章授予在我市工作的职工。全国、省工人先锋号授予上述企业、事业、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所属的部门或单位。

(二)推荐评选名额:本次评选我市推荐全国五一劳动奖章3名(其中负责人1名、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2名,结构上要求其中非公企业职工1名)、全国工人先锋号2个(均为企业班组,其中非公企业班组1个)、省五一劳动奖状2个(其中非公企业1个)、省五一劳动奖章6名(其中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3名、科教人员1名、非公企业职工2名)、省“工人先锋号”7个。

 

二、推荐评选条件

此次全国、省五一奖推荐对象原则上应具有相应的荣誉基础,且必须符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总工发〔2011〕77 号)和《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状、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浙江省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办法(试行)》(浙总工办发〔2014〕104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发展动力、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中国制造2025”,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安定有序,促进全民共建共享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坚持绿色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高农业竞争力,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实施精准扶贫,帮助贫困人口精准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推动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促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重大科技专项推进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推荐评选工作办法和要求

(一)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职工、面向普通劳动者,向苦脏累险岗位的交警、环卫、护士、幼教等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倾斜,优先推荐具有“大国工匠”精神并为国家建设和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技术工人;注重推荐劳动竞赛特别是职工技术创新活动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没有开展劳动竞赛的企事业和车间、工段、班组 (科室)不能作为全国、省五一劳动奖状和工人先锋号推荐对象。

(二)坚持民主推荐。推荐对象必须自下而上产生,必须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由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则由职工代表大会授权的职工代表大会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推荐对象还须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省五一劳动奖的推荐评选要坚持“两审三公示”的评选程序,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查及所在单位、市级、省级公示。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企业负责人,须经工商、税务(国税、地税)、劳动保障、安全监督、环境保护、人口计生等部门审查同意。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负责人还要经过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查同意。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保险,劳动关系不和谐,未组建工会,未建立职代会和集体合同制度,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不能参加评选。机关和事业单位县处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的推荐从严控制,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并事先要征得省总工会同意。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为跨省(区、市)农民工的,可由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推荐,但须征得对方同意。非公有制企业出资人要征得党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管理组织工作委员会同意。

(四)推荐的集体和个人的基本情况及事迹必须属实,各级工会要对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层层审核,严格把关,逐级上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名额。

(五)市总工会将对初审通过的被推荐对象组织考察。

四、推荐名额及时间安排

此次推荐上报工作分推荐和正式上报两个阶段。在符合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各县(市、区) 推荐上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不超过3名〔其中企业负责人不超过1名、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2名(其中必须推荐非公企业职工1名)〕、推荐全国工人先锋号1个(必须是企业班组)、推荐省五一劳动奖状不超过2个(其中必须推荐1个非公企业)、推荐省五一劳动奖章不超过2名(其中必须推荐企业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1名)、推荐省工人先锋号不超过2个(其中必须推荐1个非公企业班组)。市属产业及市属有关基层工会推荐上报全国、省五一劳动奖章各不超过1名,推荐上报省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工人先锋(必须是企业班组)、省工人先锋号各不超过1个。各级工会组织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推荐名额和人员结构、比例落实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初审汇总表、简要事迹、详细事迹(格式不做要求)、推荐对象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纪要和公示证明(电子版)于3月21日前报市总工会经济发展部(电子邮箱:jxjfb51@163.com)。联系人:陈云建,联系电话:82080063。

嘉兴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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