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总工办发〔2015〕1号
关于开展2014年度县(市、区)、产业(系统)工会
年度重点工作和创新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区总工会,市各产业(系统)工会:
根据《关于印发<嘉兴市县(市、区)、产业(系统)工会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办法>和<嘉兴市县(市、区)工会创新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嘉总工办发[2014]28号),现就2014年度县(市、区)、产业(系统)工会年度重点工作和创新工作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对象
重点工作考核对象:各县(市、区)总工会,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港区总工会,各产业(系统)工会;
创新工作考核对象:各县(市、区)总工会,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港区总工会。
二、考核方法
(一)县(市、区)总工会,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区总工会:
1、请于2014年1月15日前上报2014年度工作总结、《2014年度县(市、区)工会重点工作考核细化指标自评表》和2项创新工作申报材料(每份材料不超过1000字),由市总考核组审核。加分项目请提供印证材料。
2、召开创新工作“互学互比互评”评审会,由各被考核对象主要负责人按抽签顺序集中汇报,建议使用PPT。
评审会参加人员:各县(市、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区总工会主要负责人,市总领导和各部室主要负责人;
评审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市产业(系统)工会:
请于2015年1月15日前上报2014年度工作总结、《2014年市产业(系统)工会共性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自评表》和2项特色工作申报材料(每份材料不超过800字),由市总考核组审核。
年度工作总结、自评表和创新(特色)工作申报材料纸质稿请交市总工会办公室,电子稿发邮箱:jxgh51@163.com。
嘉兴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5年1月4日

嘉兴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5年1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