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嘉兴市“工人发明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7 15:29:07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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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总工会 |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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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科技局 |
嘉总工发〔2014〕38号
关于开展首届嘉兴市“工人发明家”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科技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区总工会,市各产业(行业)工会(联合会),市属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激发职工创造活力,动员广大职工为嘉兴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做贡献,根据《嘉兴市工人发明家评选办法》(嘉总工发[2014]15号),市总工会、市科技局决定,开展首届嘉兴市工人发明家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全市各类企业单位职工。下列人员不参评:企业负责人和专职科研人员;市级及以上重大科技专项等政府投资立项的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涉及国家机密、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科研项目的完成人;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获得者。
二、评选条件
政治上坚定、素质上过硬,立足岗位学习、岗位创新、岗位成才、岗位奉献,积极参加职工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一流的职业技能和创造发明项目,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一线职工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立足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改进,创新成果或发明创造成果达到省内或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科技创新成果得到推广、应用或实现产业化,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被采纳和实施的合理化建议或技术改造、改进项目具有重要价值,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
4、所创先进操作法在生产实践中得到广泛推广应用,为企业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
5、掌握、实施并积极传授高超技能或绝技绝活,贡献突出。
三、评选办法
评选活动坚持自下而上、民主推荐、好中选优的原则,采取由单位申报、逐级推荐和专家评审,最后由市总工会和市科技局联合审定的办法。
1、推荐。各县(市、区)总工会会同科技部门在初评的基础上,向市总工会推荐申报,推荐申报名额各不超过2名;市产业(行业)工会(联合会)、市属基层工会在初评的基础上直接向市总工会推荐申报,推荐申报名额各不超过1名。
2、审查。市总工会、市科技局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其创新成果、工作成效进行评审。
3、公示。将选出的正式候选人主要事迹在有关媒体进行公示。
4、审定。由市总工会和市科技局联合审定。
四、表彰奖励
本次评选嘉兴市工人发明家不超过10名,由市总工会、市科技局联合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相关要求
1.开展嘉兴市工人发明家评选活动,是选树职工科技创新先进典型,激发职工创新创造活力,进一步深化“争当工人发明家,创新逐梦促发展”主题活动的重要举措。各级工会应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面向基层一线,严格审核把关。
2.各级工会于2014年8月15日前完成初评推荐工作,将嘉兴市工人发明家推荐审批表(见附件,一式5份)、证明材料一式1份(主要指已获得的知识产权证明、奖励证明、代表性论文、专著(封面、目录)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简单装订成册)及其电子版(Word格式),报送至嘉兴市总工会经济发展部(联系电话:82080063,联系人:陈云建,电子邮箱:jxjfb51@163.com)。
附件:嘉兴市工人发明家推荐审批表
嘉兴市总工会
嘉兴市科技局
2014年6月25日
嘉兴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4年6月25日印发
附件
嘉兴市工人发明家
推荐审批表
姓 名
所属单位
推荐单位
嘉兴市总工会
嘉兴市科技局
填 写 说 明
1、本表用计算机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字体用仿宋体,数字统一用阿拉伯数字。
2、工作单位填写全称,单位性质填写推荐人所在工作单位性质,如:国有、集体、私营、合资、外资或其它等。
3、简历从学徒或高中毕业填起。
4、“职工科技创新工作的主要成绩(2013年~2014年)”一栏应如实填写,并按要求附带相应材料。
5、主要事迹力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字数不超过500字。
6、本表填写一式5份,规格为A4纸,正反面打印;另附电子文本一份。
7、随表张贴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近照;另附电子照片一份。
8、推荐单位填写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工会或市直属基层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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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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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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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近期 2寸正面免冠 彩色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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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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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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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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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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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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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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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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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及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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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管理员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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