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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总工会关于“六好”示范镇(街道)总工会、“五好”区域性行业性工会、活力“职工之家”和新居民入会示范窗口评选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7 15:29:08 作者: 来源:

 

 

 

 

嘉总工发〔2014〕17号

 

 

嘉兴市总工会关于“六好”示范镇(街道)总工会、“五好”区域性行业性工会、活力“职工之家”

和新居民入会示范窗口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总工会,市各产业(系统)工会,市属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浙委办发[2013]5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城乡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的意见》(嘉委办发[2013]35号)文件精神,按照市总工会《关于深入开展“镇(街道)总工会创示范、基层工会增活力”活动通知》要求,现就创建“六好”镇(街道)总工会、“五好”区域性行业性工会、活力“职工之家”和新居民入会示范窗口申报评选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依据

全市各基层工会组织对照相应标准均可积极申报。具体标准详见(附件3-6)。

二、申报推荐

按照市总工会统一部署和要求,评选工作每二年组织一次。各县(市、区)总工会,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总工会市各产业(系统)工会根据(附件1)名额分配表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直属基层工会各网片组申报推荐由市总组宣部负责。

评选于今年开始,以后每2年组织一次。今年请各单位于当年9月30日前申报。

三、评审表彰

市总工会将成立创建评选小组,集中时间进行实地抽检,评选结果经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确定。各类先进示范单位将在市总工会重大活动中给予表彰。

四、工作要求

开展“镇(街道)总工会创示范、基层工会增活力”活动,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工会工作活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市总工会负责创建活动的统筹规划、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创建评选工作将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对获得先进示范的单位将组织复查,如复查未通过的,取消资格并摘牌。

各县(市、区)总工会,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总工会,市各产业(系统)工会,市属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通过典型示范引导,培育一大批充满活力、示范作用强、规范化水平高的基层工会组织。

附件:

1. 嘉兴市“镇(街道)工会创示范、基层工会增活力”活动先进单位名额分配表

2、嘉兴市“镇(街道)工会创示范、基层工会增活力”活动先进单位评选申报表

3.嘉兴市“六好”镇(街道)总工会考核评分标准

4.嘉兴市“五好”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考核评分标准

5.嘉兴市活力“职工之家”考核评分标准

6.嘉兴市流动务工新居民入会示范窗口考核评分标准

 

嘉兴市总工会

                         2014年4月2日

 

 

 

嘉兴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4年4月4日印发

 

附件1:

嘉兴市“镇(街道)工会创示范、基层工会增活力”活动

先进单位名额分配表

 

   项目

单位

“六好”

镇街总工会

“五好”

区域性行业性工会

活力“职工之家”

流动务工新居民

入会示范窗口

南湖区

2

2

3

1

秀洲区

2

2

3

1

嘉善县

2

2

3

1

平湖市

2

2

3

1

海盐县

2

2

3

1

海宁市

2

2

3

1

桐乡市

2

2

3

1

嘉兴经开

1

1

2

1

嘉兴港区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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