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总工会建立健全2013-2017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7 15:29:07 作者: 来源:
嘉总工党组〔2014〕16号
关于印发《市总工会建立健全2013-2017年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总工会各部室、各党支部:
经市总党组研究同意,现将《市总工会建立健全2013-2017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嘉兴市总工会党组
201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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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4年8月7日印发 |
市总工会建立健全2013-2017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实 施 方 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共中央颁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市委印发的《嘉兴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细则》,扎实推进我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工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改革精神加强反腐败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和反对腐败,按照教育、制度、惩治“三位一体”要求,持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实现服务型、创新型、实力型工会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融入全市工会总体工作之中,服务和促进依法行政、廉洁勤政,保障队伍安全稳定;坚持服务群众,以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培养树立为民务实清廉作风,切实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坚持制度保障,持续建立完善具有工会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坚决惩治腐败,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坚持改革创新,统筹推进持续性任务与阶段性工作,努力创新思路,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全面提升巩固惩防腐败工作效果。
(三)主要目标
经过不懈努力和扎实工作,至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干部作风持续好转,在工会系统形成更加浓厚的风清气正的氛围。制度约束进一步强化,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更加自觉有力;反腐败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更加规范;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明显增强;干部职工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持之以恒狠抓作风建设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强化纪律约束,坚决纠正“四风”,以优良的作风,密切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
(一)严格落实八项规定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细化具体规定和操作标准,出台相关配套机制,健全完善落实八项规定长效机制。不断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简报。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规范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办公用房等方面制度,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用公款相互吃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福利和到风景名胜区开会。规范考核、检查、评比、达标和节庆、论坛、展会等活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落实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党组将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若干规定精神的行为,发现一起、处分一起。
(二)密切联系基层群众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找准问题,认真整改,坚决纠正“四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影响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深入基层调研摸清情况,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以群众民意评价工作的好坏。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制度,完善党员干部挂点帮扶、入户结亲、调查研究和“下访听诉”等制度。拓展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健全党组定期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制度。巩固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
(三)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狠抓正风肃纪,加大对重要节日、假日期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禁令”等的督促检查,严肃查处和通报违纪违规行为,确保各项纪律规定落到实处。整饬工作纪律,发挥“效能档案”作用,加强对系统作风建设、机关效能纪律、公共资金使用管理、基层行政执法、站所窗口服务、涉车涉路涉企收费的专项检查,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庸懒散奢等不良习气。坚持改进作风与制度建设同步推进,针对发现的问题强化建章立制,及时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有效举措和有益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坚持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抓起,从问题导向、群众需求改起,从细小事、具体事做起,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积极营造上行下效的良好氛围。
落实《嘉兴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健全作风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每年围绕“为民、务实、廉洁、高效”,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觉加强作风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责任、提振精神、改进作风、规范行为、提升效能,努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三、坚持不懈推进源头防腐治腐
坚持不懈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构建不想腐、不易腐、不敢腐、不能腐的立体防线。
(一)坚持教育为先,提升文化引领,形成不想腐的免疫机制
加强廉洁从政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加强中层干部廉政教育,开展廉政谈话、签订廉政保证书、集中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活动。把廉洁从政教育列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党组每年安排廉洁从政专题学习、主要领导干部带头讲廉政党课等制度。深化以领导干部为重点、面向全体工会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坚持勤廉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积极参加市相关部门举办的以反腐倡廉建设为主题的领导干部学习报告会、培训班,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认真抓好廉政谈话提醒教育,建立健全约谈制度,认真开展任前集中谈、廉政提醒谈、警示诫免谈、下访回访谈,积极开展廉洁从政教育提醒、重要节点自律提醒、廉能风险预警提醒、廉政约谈关爱提醒、以案说纪警示提醒、家庭助廉亲情提醒。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借鉴优秀传统廉政文化,采取读书思廉、文艺颂廉、教育倡廉、媒体传廉、网络促廉等形式,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融入工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宣传之中。深化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站所、进企业等活动,不断拓展宣传阵地。创新工作载体,利用互联网、手机、电视、报刊、广播、门户网站、公益广告等多媒体平台,加大廉政宣传和推介,努力营造廉洁从政、廉洁从业的良好环境。
(二)坚持制度为本,强化制度执行,形成不易腐的防范机制
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严格执行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对办公用房进行清理。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完善公务接待、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服务群众制度。
健全防控廉政风险制度。进一步规范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推行单位权力清单制度。完善党务、政务和办事公开制度。健全权力运行网上公开制度。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制度。完善财务资金监管、绩效管理、聘用制人员管理等制度规定。继续推进风险岗位廉能管理信息化建设,开展重点防控,增强重点岗位防控廉能风险能力。
(三)坚持监督为重,强化权力制约,形成不敢腐的约束机制
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完善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制度。
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民主监督。积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认真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批评。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建立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预防腐败的监督体系。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机制,完善决策形成机制和程序,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整合监督力量,把各监督主体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监督的新途径新办法,切实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四)坚持改革为要,强化创新推动,形成反腐倡廉科学机制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落实到干部的选拔任用中去,提高选人用人工作的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推行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建立新任干部廉政谈话、廉政测试、廉政承诺制度。健全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加强对拟提拔干部廉政考察。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和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严格领导干部交流、正常退出等制度,强化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完善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健全行业专家资源信息库。
四、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加强党的领导,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党组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把贯彻落实《实施细则》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单位主要负责人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将根据工作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下属事业单位要定期向党组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一步健全责任制落实检查考核,制定考核反馈及整改落实实施办法,出台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分清责任,强化问责。
(二)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合力
明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协办部门的职责任务,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对干部经常性的管理监督,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财务经审等部门要发挥纪律约束、审计监督作用。各支部要积极配合党组抓好组织实施,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论知识的学习,规范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多措并举,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合效果。
(三)强化督查狠抓任务落实
将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列入对党员干部考核的评价范围,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单位考核奖惩和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各支部要按照市总党组的工作计划,制定贯彻落实细则,明确任务要求、具体措施、责任人员和时间节点,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