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总工发〔2013〕61号
关于印发《嘉兴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
制度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2013-2015年)
各县(市、区)总工会,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总工会,市产业(系统)工会,市属基层工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及省总工会关于推进我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制度建设有关指导意见,建立完善我市多层次职工医疗保障体系,弘扬互助互济精神,嘉兴市总工会特制定我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制度建设三年规划,具体规划如下:
一、目的意义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在国家医疗保障体系中具有补充保险的地位和作用。推进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制度建设,是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一项内容,是工会为职工解难、为党政分忧的实际行动,是化解职工患大病、重病医疗风险的有效方式,是加强工会服务职工能力建设的有力举措,是推进工会帮扶工作实现常态化、长效化的重要途径。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拾遗补缺。坚持基本医疗保险的主体地位,做好互助保障与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有效衔接,实现有益补充。
2、坚持权责统一。医疗互助保障是职工互助、互济性质的保障形式,应先尽缴费义务,再享受相应待遇。
3、坚持收支平衡。科学制订保障计划,合理调配资金标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既要体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又要避免透支风险。
4、坚持统筹管理。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资金实行市级或县级统筹管理。
5、坚持职工自愿。医疗互助保障是工会组织实施、职工自愿参加的活动,要广泛动员和吸引广大职工群众踊跃参加。
6、坚持民主管理。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组织从建章立制到运行管理,均要吸收职工群众参加,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三、总体目标
到2015年底,建立以市级统筹和县级工会统筹相结合、全市企业职工积极参加的嘉兴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制度新局面。
四、具体规划
1、2013年,市级及县(市、区)制定出台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制度三年规划与工作实施办法,建立经办机构、服务网络、经办人员队伍等服务体系,部分具备条件的县(市)率先启动实施,争取实现医疗互助保障地区覆盖达到20%以上。
2、2014年,市级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开始运作。各县(市)全部开展此项工作。全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覆盖面达到80%以上。
3、到2015年底,全面建立市级统筹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制度,运作进入良性循环,为进入省级统筹做好准备。
五、措施办法
1、高度重视,有步骤有计划地落实三年规划。各级工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做好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是一项保障职工基本权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职工的迫切需要,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三年规划”是我市工会组织对全市职工的一个承诺,是一个责任。各级工会要把推进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建设作为建设服务型工会的专项行动和工会重点工作来抓,根据自身实际,有步骤有计划地落实三年规划,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宣传发动,努力把单位和职工动员进来。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的服务对象是职工,互助互济的力量也来自于职工。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向职工群众进行宣传发动,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互助保障活动中来。单位要把参与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和保障职工基本权益、保持职工队伍稳定、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相结合,积极参加到市、县级统筹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中来。
3、规范运作,保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健康运行。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订章程制度,合法取得资格,规范有序运作,做到操办不包办,使互助保障依法独立运作,让参加的职工充分享受到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带来的切实权利。
4、团结协作,齐心全力做好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各级工会要积极争取党政及财政、税务、人力社保、民政、卫生等有关部门的支持,为建立和完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制度,提供政策支持和有关社保数据信息,给本地区再编织一道民生保障网。
嘉兴市总工会
201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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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总工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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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3年9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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