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

市

产业工会

县(市、区)

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关于深入开展“镇(街道)工会创示范基层工会增活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7 15:29:08 作者: 来源:

 

 

 

 

嘉总工发〔2013〕47号

 

 

关于深入开展“镇(街道)工会创示范

基层工会增活力”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总工会,市产业(系统)工会,直属基层工会:

近年来,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总“两个普遍”要求,深化党建带工建,扎实推进基层工会建设,基本形成统筹城乡基层工会组织新格局。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增强基层工会组织活力,发挥基层工会组织在积极引导广大职工投身“中国梦·劳动美”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和嘉兴“三城一市”、“两富”现代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镇(街道)工会创示范、基层工会增活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浙委办发[2013]5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城乡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的意见》(嘉委办发[2013]35号)以及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深化统筹城乡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 提升协同社会管理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嘉总工发[2011]51号)文件精神,紧紧抓住镇(街道)总工会建设这个关键,激活基层工会活力这个重点,通过开展镇(街道)总工会以“六好”、区域(行业)工会“五好”为主要内容,基层工会以增活力为核心,入会窗口以“七有”为要求(具体标准见附件)的“创示范、增活力”活动,着力打造基层工会领导有力、组织健全、基础扎实、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通过5年创建,全市80%以上镇(街道)总工会达到市级“六好”示范镇(街道)总工会,并培育一大批充满活力、示范作用强、规范化水平高的“五好”区域性行业性工会、活力“职工之家”和示范“窗口”,进一步推动全市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为服务发展、服务职工作出新的贡献。

二、精心组织,有序推进

各县(市、区)总工会,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区总工会和产业(系统)工会,要按照市总工会统一部署和要求,同步开展有本地(行业)特色的 “六好”、“五好”、“活力”、“示范” 等创建活动,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确保活动有序推进。要针对所属镇(街道)总工会、区域(行业)性工会和企业工会实际,按“六好”、“五好”、“活力职工之家”、“示范窗口”标准,确定年度创建目标和任务,符合要求的,向市总工会推荐申请。要把创建活动纳入各地各单位重点工作考核,对创建过程要实行有效的动态管理,使各项工作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力争创建一个,见效一个。市级“六好”示范镇(街道)总工会必须获县级“六好”示范镇(街道)总工会或星级评比中获最高星级等次方可申请。

各镇(街道)总工会作为活动的主体单位,要对照创建标准,找出差距和不足,明确争创的具体目标和任务,制订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和计划,创新载体,落实措施,扎实开展创建工作。通过创建,带动区域内企业工会、区域(行业)工会全面推进规范化建设,切实增强基层工会组织活力,发挥好在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应有的作用。

市总工会根据各县(市、区)总工会,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区总工会,产业(系统)工会创建情况,下发具体评选办法,每二年组织一次评选表彰。市总工会对“六好”示范镇(街道)总工会、“五好”区域(行业)性工会、活力“职工之家”和示范窗口获得单位颁发奖牌,并实行挂牌制度。已获市级“六好”示范镇(街道)总工会、“五好”区域(行业)性工会、活力“职工之家”和示范窗口的,市总工会将每二年组织复查,如复查未通过的,取消资格并摘牌。

三、加强领导,提高实效

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深入开展“镇(街道)工会创示范、基层工会增活力”活动是贯彻落实全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党建带工建、基层增活力推进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当前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全面提升镇(街道)总工会工作水平,发挥好镇(街道)总工会“桥头堡”作用的客观要求。全市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该项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度,一级抓一级,形成上下联动的良好局面。

要加强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各县(市、区)总工会,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总工会要切实加强“六好”镇(街道)总工会、“五好”区域性(行业)工会、活力“职工之家”、示范窗口的具体指导和服务,统筹规划,分期分批抓好创建。镇(街道)总工会以自身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带动辖区基层工会开展争创活动。产业(系统)工会要在加强自身创建的同时,重点指导基层工会活力“职工之家”活动深入开展。市直属企业工会以活力“职工之家”创建为载体,不断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

要注重实效,提质扩面。各地各单位在推进“镇(街道)工会创示范、基层工会增活力”活动中,要注重实效,不走过场。要深入调查研究,对照标准,找准问题,找出差距,制订整改措施。要将创建活动与“双亮”活动、创建各级先进模范“职工之家”有机结合起来;与各级工会正在开展的“进企业服务、帮职工解忧”活动结合起来,深入基层一线,加强具体指导;要倾听基层职工的呼声,了解和掌握基层工会的困难,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要与基层工会组建结合起来,建一个活一个,规范一个,从源头组建上高标准、规范化。通过5年新一轮创建,培育一大批不同类型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进一步提升全市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水平。

    附件:“镇(街道)工会创示范、基层工会增活力”创建标准

 

嘉兴市总工会

2013年8月8日

 

嘉兴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3年8月8日印发

 

附件:

 

“镇(街道)工会创示范、基层工会增活力”创建标准

 

一、 “六好”示范镇(街道)总工会

随着镇(街道)企业不断发展壮大,镇(街道)总工会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凸显,深化“六好”示范镇(街道)总工会创建,有利于增强基层工会组织活力,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

1、党政重视支持好。落实党建带工建制度,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各方配合、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的工会工作格局,党委把工会工作纳入党建目标体系,每年定期研究解决镇(街道)总工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建立政府与工会联席(系)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规定主动征求工会意见,为工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2、组织健全基础好。建立健全镇(街道)总工会组织机构,配强配好班子和工会干部,工会主席进党委班子;镇(街道)总工会主席可由同级分管党委副书记兼任,并设专职副主席1名和工作人员不少于1名,专职副主席任职期间享受同级行政副职待遇;建立会员代表大会常任制,开设工会经费独立账户;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工会组建率达97%以上、职工入会率达到95%以上,25人以上企事业单位确保单独建会,“小三级”工会网络健全。

3、履行基本职责好。积极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95%以上,探索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指导企事业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国有及其控股企业、事业单位100%建立职代会制度,非公企业厂务公开和职代会建制率在86%以上;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健全,区域内企业无严重劳动安全卫生事故、无严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无群体性事件。

4、指导帮助基层好。适时对区域内基层工会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主动与企业进行沟通协商,协调解决基层工会在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代行基层工会难以承担的维权职能。培训基层工会干部成效明显,“双亮”工作普遍推行,有活力、有成效。广泛开展活力“职工之家”创建,镇(街道)总工会争创特色品牌有实效,区域内基层工会对镇(街道)总工会的指导帮助满意度高。

5、服务职工群众好。加强镇(街道)职工服务站规范化建设,设立综合服务中心(窗口),完善工作机制,整合资源,拓展服务内容,努力为职工提供多样化普惠服务。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劳动争议预防、预警和调处机制;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努力办好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职工就业培训等服务职工的实事。加强职工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文化家园”建设创评和各类送文化活动,每年组织一次以上大型文体活动。职工群众对工会满意度达80%以上。

6、围绕中心工作好。紧紧围绕镇(街道)中心工作,深入开展立功竞赛、技能比武活动,全力推动职工技术创新活动,“工人先锋号”活动开展活跃;积极推进高素质技工人才队伍建设,广泛推行企业内部职工技术技能等级评聘制度;广泛开展“中国梦·劳动美”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加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着力打造企业和职工认同的精神家园,积极实施职工文化共建共享计划;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发挥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奖状)等先进集体示范引领作用。

二、“五好”区域性、行业性工会

以创建“六好”示范镇(街道)总工会为主要载体,带动辖区内区域性、行业性工会开展“五好”创评活动,通过创优评先活动,不断规范区域性、行业性工会建设,增强基层工会活力。

 1、班子建设好。建立工会联合会的同时,应同步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会主席可由村(社区)党委(支部)书记兼任,并配有工作人员,职工和会员对工会主席的满意度高。主动争取党组织对工会工作的重视和领导,建立工会与行政机构的联席(联系)会议制度;开展区域性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形成具有行业、区域、园区特色的重点工作和活动载体;加强对区域、行业内基层工会指导,推动工作,搞好服务,促进基层工会工作规范、活跃;指导未建会企业建立工会组织。

2、组织基础好。工会联合会可由区域性、行业工会、园区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也可以按照联合制、代表制的原则,由下一级工会组织民主选举产生的工会主要负责人和适当比例的有关方面会员代表组成。每届任期3-5年,委员名额一般11-25人,选举主席1人、副主席若干人。委员和副主席具体人数可根据行业、区域内工会会员人数确定。工会有牌子、有制度、有经费、有活动场所、有档案台账。区域、行业内企业单位工会实现全覆盖,职工入会率达95%以上。组织辖区行业内基层工会深入开展“创建合格职工之家,争当优秀工会工作者”活动。

3、履行职责好。普遍实施“双亮”活动,健全完善协调劳动关系工作机制,围绕劳动关系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业性、区域性平等协商机制,推动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建立和完善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切实落实职工民主管理的各项权利。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积极协调处理劳动争议。

4、服务职工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健全困难职工帮扶机制,区域性工会建服务窗口,积极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就业等服务;积极开展送温暖工作;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劳动竞赛和比武活动,积极协调师资力量,帮助辖区内企业开展劳动技能、安全生产知识等培训。

5、宣传教育好。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重大方针、政策,定期组织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经济建设;大力宣传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建立区域性、行业性文化家园,积极参与文明创建,建立道德讲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积极参与以“中国梦·劳动美”为主题的“最美嘉兴人”评选活动。

三、活力“职工之家”建设

充分发挥基层工会履行基本职责、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作用,进一步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增强基层工会组织服务科学发展、服务职工群众的能力,有效提升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1、健全组织网络。基层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组织健全,按时换届选举,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依法进行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工会主席(副主席)的产生、配备、待遇符合有关规定,工会有独立的办公室;加强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加强会员会籍管理,职工(含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入会率达到95%以上,会员较多的企业应设立分工会或工会小组,建有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活动场所。

2、促进科学发展。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争先创优建功立业活动,劳动竞赛每年不少于3项,并有一定的参与面;深入开展以合理化建议和“五小”活动为内容的职工技术创新活动,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强优秀员工、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培养、评选、表彰、宣传和管理,激励职工立足岗位、争创佳绩。

3、履行维权职责。建立和完善以职工(教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行厂务(院务、校务)公开。股份制企业依照有关规定选举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和监事会,参与企业管理。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建立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指导和帮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协助和督促企业落实国家各项涉及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等规定,安全生产无事故。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

4、提高职工素质。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深入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弘扬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职工群众。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岗位学雷锋、争当好员工”等活动,培育“四有”职工队伍。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文化体育活动,争创“职工文化家园”,规上企业完善“八个有”建设,不断满足职工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推动企业职工文化建设。

5、服务职工群众。开展“双亮”活动,以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重点,认真倾听职工呼声,积极反映职工意愿,提出政策建议和主张。组织会员评家活动,关心职工生产生活问题,努力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开展“送温暖”、“金秋助学”、“强保障、促和谐”等活动,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6、加强自身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密切联系群众,廉洁自律;健全各项组织制度、民主制度、工作制度,基础资料齐全。坚持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完善会员代表常任制,实行会务公开,接受会员群众民主评议和监督,保障会员民主权利。开展“创建学习型工会、争做知识型工会干部”活动,加强思想、作风、能力建设,提高工会自身建设科学化水平,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会。单独建立工会财务账号,独立使用工会经费,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保护好工会资产;工会工作有创新、有特色。

四、示范“七有”流动务工新居民入会窗口

县(市、区)、镇(街道)总工会要切实加强与新居民服务机构的联系和配合,加强新居民源头入会建设,贯彻“四同步”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六联”工作机制,完善和规范入会窗口 “七有”建设标准,把广大流动务工新居民吸收到工会中来。

1、贯彻“四同步”工作要求。在推进务工新居民加入工会工作中,做到“组织建设同步跟进,硬件建设同步规划,服务窗口同步设立,职工维权帮困同步展开”,努力把广大流动务工新居民吸收到工会中来。 

2、健全“六联”工作机制。各级工会要和新居民服务管理机构加强协调和合作,共同推进。做到工作联推、机制联建、窗口联设、会员联管、服务联动、表彰联评,着力推进流动务工新居民入会工作深入开展。

3、规范“七有”建设标准。各镇(街道)总工会要和镇(街道)新居民事务所紧密合作,依托镇(街道)办事大厅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联合建立入会窗口和工会工作站。入会窗口要做到“七有”,即有工作台帐、有会籍管理制度、有入会流程告示、有专人负责、有入会工作指示牌、有宣传资料、有服务项目,努力使入会窗口工作规范有序。

编辑:管理员   责任编辑:
主办:嘉兴市总工会 地址: 嘉兴市中山东路173号 浙ICP备12013813号-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