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总工发〔2013〕1号
关于转发浙江省总工会
《关于贯彻执行全省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党风
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区总工会,市产业(系统)工会:
现将浙江省总工会《关于贯彻执行全省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总工会
2013年1月7日
关于贯彻执行全省改进工作作风加强
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各市总工会、省各产业(局)工会:
根据全省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全省工会系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评比表彰,单位之间不搞节日慰问,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各级工会干部一律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未经批准不准参加下属单位的节日庆典活动。
2、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各级工会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各级工会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下基层调研等)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土特产和提货券。各级工会机关要严格纪律要求,加强管理,杜绝在机关收受和分发土特产的情况发生。
3、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各级工会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把关,严于律己,坚决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利用婚嫁丧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4、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中央关于规范津补贴的政策,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违反规定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
5、严禁超标准接待。工会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参加会议、检查工作等,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办法以及省委的有关要求执行,做到遵守规定不变通、执行纪律不走样。
6、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各级工会干部要充分认识赌博的严重危害性,决不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各级工会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委“六个严禁”的要求,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深入基层、深入职工,感受职工冷暖,体会职工难处,帮助职工解决实际问题上。要按照党委政府和上级工会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送温暖活动,把党和政府以及工会组织的关心关怀送进千家万户。要积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保证农民工能及时足额拿到应得的劳动报酬,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权益。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治理整顿,努力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继续切实做好农民工平安返乡工作,千方百计为农民工排忧解难。要深入开展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积极做好信访工作,协助党和政府妥善处置职工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
各级工会要切实加强领导和监督检查,管好单位,带好队伍;各级工会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严格自律,以身作则,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工会纪检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工会财务和经审部门要严肃财务纪律,加强经费管理和监管,从源头上杜绝违纪现象的发生,确保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
浙江省总工会
201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