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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征文、摄影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7 15:29:08 作者: 来源:

 

 

 

 

嘉总工办发〔2013〕28号

 

 

关于举办“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征文、

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区总工会,市产业(系统)工会,市属基层工会: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劳动模范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把“中国梦”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向深入,引导广大职工理解和把握“中国梦”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更好地把力量凝聚到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而努力奋斗上来,根据市总工会《关于深入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的实施意见》,决定在全市工会系统举办以“中国梦·劳动美”为主题的“中国梦·我的梦”征文大赛和“劳动最光荣”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中国梦·劳动美”为主题,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国梦的丰富内涵,深刻理解实现中国梦的正确途径,用劳动创造托起中国梦,激励广大职工坚定理想信念,筑牢精神支柱,努力做中国道路的实践者、弘扬中国精神的承载者、凝聚中国力量的主力军,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建功立业。

二、参加对象

全市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

三、活动内容

1、选题内容

围绕中国人民坎坷追梦历程的深刻启示,围绕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辉煌成就,从“走好中国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三个方面,广泛发动职工,用文字和图片真实记录身边事情和劳模等优秀典型,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铸就梦之魂,展示梦之美,引导广大职工把“中国梦”变成“我的梦”,充分激发广大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以劳动促进科学发展,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梦想。

2、“中国梦·我的梦”征文大赛要求

(1)主题鲜明、联系实际、文字流畅、体裁不限。作品为原创,不得抄袭,字数要求在1500字内。

(2)时间:文件下发之日起至8月15日。

(3)投稿方式:各县(市、区)、产业(系统),市属基层工会统一集中上报,电子和书面材料,标题用2号黑体字、正文用3号仿宋字,用A4纸双面打印,交至嘉兴市总工会宣教部,电子邮件主题标明“中国梦征文”,电子信箱:1666468102@qq.com。

3、“劳动最光荣”摄影大赛要求

(1)客观记录各行各业普通劳动者鲜活生动的劳动画面,包括企业文化、安全生产、职工风貌等。

(2)作品以彩色照片形式,形式、风格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数量在8幅以内,按一幅计算,用透明胶连接)。

(3)作品一律制作成10英寸即长边为25厘米(不得装裱),背后标贴作品标题和简要拍摄说明、拍摄时间、地点、作者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电子底片(jpg格式)同时上报,保留原始高画质(不低于600万像素),电子文件2MB以上。

(4)摄影作品允许做简单后期调整(如色彩、色调、亮度、反差等),不得改变原始影像、不得做任何合成、添加等更改画面的技术处理。

(2)时间: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3年至8月15日。

4、奖项设置

征文、摄影大赛各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同时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所有奖项由专家组成的评委会评定,并颁发证书和奖金。摄影大赛获奖作品将选送参加省首届职工文化艺术节摄影大赛。

三、活动要求

各县(市、区)、产业(系统)、市属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将征文和摄影大赛与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传教育实践系列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进一步推进新时期企业职工文化建设,提升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为实现“中国梦”提供人才支撑。 

 

                        嘉兴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3年6月28日

 

嘉兴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3年6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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