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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护理假”写入集体合同 “大礼包”让职工“忠孝两全”

发布日期:2019-03-15 10:26:03 作者:杨建宾 王飞辉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浏览量:

  中工网讯日前,一项关于职工“带薪护理假”的条款被写入中铁十八局集团三公司《集体合同》,受到该公司3000多名职工的欢迎和点赞。

  该条款规定:“凡在册职工(含内招职工)的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罹患恶性肿瘤等38种重大疾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可以享受护理假,独生子女每年10天,非独生子女每年7天,护理假期间工资待遇参照年休假标准执行”。“等这一制度正式实行后,我就有更多时间照顾生病的父亲了,心里暖暖的。”职工小赵激动地说。

  长期以来,受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强度大、流动性强、时空距离所限等因素影响,一线职工很难在照顾老人与工作之间做到平衡,常处于“拿起工作不能陪护父母,放下工作无法赡养父母”的纠结。

  该公司工会经过广泛调研,认真研究,决定实施“带薪护理假”政策,并在该公司四届三次职代会上获全票通过,成为集团首家推行此项政策的单位。近年来,该公司工会本着以人为本、维护职工权益的理念,相继推出女职工生育期间男职工(其丈夫)享受十五天带薪假、女工享受每月50元卫生津贴费、带薪年休假、反探亲假等多项“惠民”举措,有力促进了企业和谐稳健发展。(杨建宾 王飞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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