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以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鼓励各级工会组织职工到贫困地区开展工会活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
发布日期:2019-07-30 10:00:19 作者:记者 官思妍 来源:中工网——《劳动新闻》 浏览量:
本报讯(记者 官思妍)7月25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了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等共五方面54条内容。
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意见》明确,要引导帮扶吉林省的中央定点单位,驻吉中央企业、国有企业及全省各派出的包保帮扶单位,将消费扶贫纳入结对帮扶工作内容。鼓励各级工会组织职工到贫困地区开展工会活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引导干部职工参与消费扶贫,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贫困地区农产品。局属单位、委托监管企业如需临时用工,优先从贫困地区聘用。将消费扶贫纳入“万企帮万村”“民企帮扶脱贫攻坚光彩行动”,鼓励社会各界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
大力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引导和扶持一批消费扶贫示范企业,重点开展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供应链服务和生产基地建设,形成农产品全链条联动。鼓励有条件的贫困地区设立电商产业孵化园,为农村电商经营者和贫困人口提供专业服务,培育规模化电商企业。支持贫困地区参加东北亚博览会、长春农博会、长春电影节、冰雪嘉年华和年货大集,专设消费扶贫展区,集中推介、展示、销售特色农产品,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深入实施快递下乡工程,完善贫困地区快递服务网络,支持邮政、快递企业与农业、供销、商贸企业加强合作,打造综合服务平台。
全面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供给水平和质量。支持贫困地区建设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鼓励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在贫困地区建设生产基地,与贫困地区合作社、致富带头人、贫困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对符合省级龙头企业标准要求的企业,予以优先认定。落实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贫困地区集聚,提高贫困地区农产品初加工率。
大力促进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质升级。推进“交通+特色产业”扶贫,加快贫困地区旅游路、产业路建设,实现重点工业园区、AA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AAAA级及以上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有等级公路连接。对从事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贫困户实施改厨、改厕、改客房、整理院落“三改一整”工程,改善游客接待条件。支持贫困人口参加相关专业技能和业务培训,为有就读技工院校意愿的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技工教育,为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技能培训。
落实消费扶贫保障措施。中省直有关部门要细化实化消费扶贫相关政策举措。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消费扶贫工作中涌现出来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良好氛围。引导建立公司、合作社、致富带头人与贫困人口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贫困人口在农产品销售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中的参与度,切实保障贫困人口分享收益。对在贫困地区从事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的企业,在金融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