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嘉善县总工会专门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度困难职工情况调查和申报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2016年度困难职工申报工作。
本次困难职工申报条件为: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标准1倍以上、1.5倍以下的;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助生活仍然困难的;家庭人均月收入虽然略高于低保标准1.5倍以上,但因失业、患大病、突发灾害、子女教育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县级以上劳模、先进家庭人均月收入虽然略高于低保标准1.5倍以上,但生活仍有困难的,可申报困难职工。
据了解,此次调查摸底和申报工作将于2016年11月30日结束,申请人可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嘉善县特困、困难职工基本情况申报表》,还须提供本人及其他家庭成员身份证(或家庭户口本)复印件;本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由工作单位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社区或村证明);本人银行卡复印件;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明;医疗诊断书和当年度自负医药费票据复印件;学费票据和入学通知书复印件等材料。单位工会或社区(村)工会对申报的特困(困难)职工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各基层工会,再由各基层工会汇总后统一报县总工会。
为把送温暖工作做细、做实,长期以来,县总工会始终严把审查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做好困难职工的申报、建档工作,确保两节送温暖活动的顺利开展。
(嘉善县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李佳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