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盐县劳模推荐评选工作正式启动。11月25日下午,县总工会召开县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推荐评选工作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全县各镇(街道)总工会主席、产业系统工会(委)负责人、直属基层工会负责人26人参加会议。县总工会主席叶国良出席会议。
会上,根据县劳模推荐评选方案,明确了劳模的评选范围为2012年以来在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各行各业劳动者。模范集体的评选范围为2012年以来在全县企业、事业、机关中作出特殊贡献的所属行政建制最基层的部门(科、所、室、处)、班组(柜组、队、站、窗口)。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一线,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坚持民主推荐、集体研究、充分听取多方意见,确保评选出的个人和集体具有先进性、时代性、代表性,业绩卓著、社会公认。评选出的2012-2016年度20名县级劳动模范、10个县级劳动模范集体将在2016年“五一节”前夕县委、县政府召开的表彰大会上接受表彰奖励。
会上,县总权保部部长、县劳模协会秘书长周红对推荐评选的范围、对象、程序、名额分配、人员比例等进行了详细说明。叶国良主席就做好该项工作对各基层单位提出了要求,一是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积极推荐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的先进人物和集体;二是要严格根据人员比例进行推荐;三是要严格评选程序。同时要求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挖掘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不平凡贡献的先进人物和集体,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实施。
(海盐县总工会 周 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