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和传承劳模精神,激发广大职工群众的劳动热情,结合省总和省档案局《关于组织开展我省全国劳模档案资料征集活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海盐县总工会、县档案局联合开展海盐县劳动模范档案征集工作。此次劳动模范档案资料征集工作将在几年内分期分批进行,今年首批征集对象是我县历届全国劳动模范(含已故)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3月17日下午,县总工会召集了我县10名全国劳模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了《通知》要求,邀请县档案局专业人员对档案征集方面的要点进行了面对面指导。会后,县总工会、县档案局将派出工作人员对有意捐赠档案的劳模们提供上门收集服务。
本次征集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文字材料类。工作时形成的日记、论文、编著的书籍;各种媒体宣传个人先进事迹的材料;出席省级以上大会的发言材料;简历、传记、回忆录、工作中形成的来往书信;其他有归档价值的文字材料。二是照片、视频类。国家、省领导接见时的照片、视频;各个时期的工作照片、视频;出席省级以上大会时的照片、视频;手持证书、奖杯、锦旗或佩带奖章时的照片、视频;二寸免冠照片4张,不同时期工作照片、生活照片不少于5张(照片背面填写姓名、时期、地点、活动性质)。三是实物类。出席省级以上会议时的代表证;表彰奖励的奖状、证书、奖章、锦旗、奖杯;国家领导人给劳模个人的题词、签名;录音、录像带;工作中使用过的有纪念收藏意义的劳动工具。
海盐县总工会 周 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