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全总《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若干意见》精神,平湖市总工会在企业中探索建立工会主席分级管理绩效考评津贴发放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工会各项工作的开展。全总《工会信息》、《浙江工人日报》、《嘉兴日报》分别刊登了经验和做法。
2014年,平湖市总工会认真贯彻落实全总《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若干意见》精神,制定下发《关于建立企业工会主席分级管理绩效考评津贴发放机制的通知》,率先实行由市级工会给所属基层企业工会主席发绩效津贴。办法明确,考核合格的基层工会主席才能享受绩效津贴。而合格的标准则按照环境营造良好、组织机构健全、民主渠道畅通、维权机制完善、活动平台丰富、经费保障到位等六个方面进行评价。根据考核结果,分三个档次,按照每月200元、150元、100元的标准,给企业工会主席发放津贴。凡当年有以下五种情况的则不享受绩效津贴,即未足额拨缴工会经费的;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资协议、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因劳资关系矛盾发生罢工等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企业发生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工会干部违法违纪情况的。
企业工会主席分级管理绩效考评津贴发放机制的建立,既调动了企业工会主席的积极性,也激发了企业工会的活力和创造力。该市试点单位平湖经济开发区(钟埭街道)总工会,已连续数年完成和超额完成平湖市总下达的建会任务。目前,已拥有单建工会258家;联合工会15家,覆盖企业857家,组建率98.13%。民主管理工作不断夯实,全市建家评家面达92.5%,非公企业推行企务公开率达90%,生产经营正常且建会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97%。69个规模企业相继建立了职工帮扶服务工作点,全市基本形成市、镇(街道)总工会、基层企业工会三级帮扶服务格局,今年“两节”期间,该市各级工会共筹集发放送温暖资金180万元,救助困难职工近35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