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场小微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谈判在平湖市广陈镇政府会议室进行。企业方代表不同意职工方提出的职工工资增长比例,双方就这一问题据理力争。为此,平湖诞生首份广陈镇小微企业工资协商合同书。
广陈镇共有中小企业191家,主要以生产服装、箱包、机械、电子产品为主,涉及职工11486人。由于该镇企业规模小、管理弱,劳资纠纷时有发生,给企业生产、职工权益和社会稳定带来影响。为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切实保护、调动和发挥好企业经营者与职工双方的积极性,依法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达到“共建和谐,共谋发展,共享成果”的目的。经过前期准备、职工意见征集、集体协商、职代会等多个阶段,推荐出企业方首席协商代表等。
协商会当天,广陈镇总工会牵头组织该镇服装、箱包、电子、机械行业的19家小微企业召开2014年工资集体协商会议,企业方和职工方各选派5名代表,就工资制度和涨幅事宜,以及每月工资发放时间、加班加点工资计算标准进行现场协商。并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本镇域合同制职工2014年的工资在上年度人均工资2330元的基础上,增长10%,其中:服装缝制和裁剪工、检验工、后道工分别增加124元、105元和71元/月;箱包开料和缝制工、装配工、检验工分别增加136.4元、121元和115元/月;电子企业调试工、焊接工、插件工、检验工分别增加175元、171元178.5元和154元;机械企业(含洗、镗)机床工、焊接氧割工、其他杂务工分别增加175元、182元和126元。本镇域小微企业合同制职工工资最低不少于1617元/月;服装、箱包、电子和机械企业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与上一年相比增长分别不低于5%、5.5%、7%和8%;另外,还规定了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和福利待遇,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依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并在镇域小微企业工资协商协议书上双方签了字。
通过工资集体协商会,在企业和员工之间搭建一个通畅的交流平台,双方有什么问题都可以拿到桌面上解决。(平湖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