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抓好我市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工作, 10月30日市总工会召开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各县(市、区)总工会分管主席、权益保障部门负责人、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市级有关产业(系统)工会(联合会)、市属有关基层工会负责人和市总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共3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对我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今年以来,我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两个方面有了明显的进展:一是建立队伍,发挥作用。自去年建立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队伍后,目前全市共有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19名。通过开展劳动法律等方面的业务培训班,对全市的指导员队伍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组织市级专职指导员到各县(市、区)和有关镇(街道)进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业务指导。二是明确目标,提质增效。遵循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律,按照“协商制度化、程序规范化、内容精细化、管理数字化、效果明显化”的工作要求,循序渐进地巩固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提升协商工作质量。据统计,我市已有8742家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区域性协议 896份(覆盖企业26946家),签订行业性协议96 份(覆盖企业3199家)。
会议也对存在的问题作出客观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同时,结合省总有关会议精神,为推进我市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工作,重点布置了全市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示范点的自查工作和今年年底考核要求。
市总副主席沈禾丰到会,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出要求。他说,在协商规范方面,要严格规范集体协商“八个程序”;在质效示范方面,要求工资集体协商过程材料做到“八个有”。通过进一步规范工资集体协商主体、协商程序、后续管理制度等,切实指导好企业和基层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同时,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安全生产问题、欠薪突发性事件等,沈禾丰副主席要求各级工会干部切实承担起劳动关系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的职责,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内部,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稳定职工队伍的积极作用。
(章金春文 盛锡林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