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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举办“三员”业务培训班

发布日期:2017-12-11 09:13:11 作者: 来源: 浏览量:

     11月10日,市总工会在文华园四楼报告厅举办了全市工会“三员”(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和劳动法律监督员)业务培训班。举办这次培训班的目的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程序,积极推进我市和谐劳动关系的创建工作。培训班的主要课题有:《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实施细则解读和辅导、工资集体协商实务操作辅导、职业病防治工作辅导、工伤保险实务操作辅导等相关内容。

在培训班的开班仪式上,市总副主席丁曙明作培训班动员讲话。他说,《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颁布已经有一年时间了。今年11月1日,省总又出台了监督条例的实施细则,学习宣传贯彻好监督条例和实施细则,对于工会组织做好职工维权工作有重要意义。首先,工会干部要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全面增强执政本领,第一个本领是学习本领,这是其它本领的基础,学习是做好工会工作的前提条件,工会干部要通过学习增强自己本领。市、县两级工会给镇街道工会要在培训师资、经费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帮助,只有各级工会共同努力,才能把这项工作做好。第二,要发动职工群众一起学。职工是我们的服务对象,我们要让职工了解自己的权利,掌握维权方法,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特别是要运用工会网络平台进行学习宣传,改革后的市总工会网上职工之家为大家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个平台动员大家来学习。第三,要建立各级工会法律监督机构和队伍。建立市、县、镇企业工会法律监督委员会,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特别是企业工会,要有组织管、有人管,监督员必须明确自己工作职责,条例实施细则也有明确规定。第四,建立工会法律监督工作机制,条例实施细则出台后,我们还要需要积极探索工会法律服务具体方法,建立企业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信息处理、案件调查矛盾协商提请查办等工作机制。第五,抓好工会法律监督检查。借助人大工委和政府部门的力量推动工会法律落到实处。要主动参与市人大组织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参与人社部门的执法监督工作,提出工会的监督意见。

丁主席还强调,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是平安嘉兴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市取得了十二连冠的优异成绩,首次捧得全国综治领域最高奖--长安杯,这里有广大职工和工会组织的一份功劳。目前我市正在创建“中国最具安全感的城市”,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还要不断努力,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方面,要把协商工作与工会法律监督结合起来、与企业民主管理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协商形式、协商程序,重视协商准备工作,加强对协商工作指导,把职工最关心的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列入内容。扩大协商企业覆盖范围,这几年又着力抓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合同,我们要及时总结经验和树立典型,推广先进企业做法,通过召开现场会,现场观摩学习,工作交流与沟通,互相学习借鉴,工资集体协商取得更好的成效。在安全产生、劳动保护工作方面,目前我市安全生产事故数量,人员伤亡数量还是比较大,由于低小散企业数量多,企业主和职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意识普遍不够高,工作措施比较缺乏,工会组织要积极争取企业行政部门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会同行政部门制定劳动保护工作措施,组织职工开展“安康杯”竞赛,“提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等,引导职工参与班组安全管理,查身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

在一天的培训时间里,省总法工部副部长吴进州对《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实施细则作了解读和辅导;市总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胡佳寅就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实务操作作了辅导;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主任医师郑步云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面的内容作了辅导报告;市人社局医保处副处长朱根云对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进行了实务操作辅导。据参加工会“三员”业务培训班的基层工会干部反映,这次培训班的培训主题围绕工会维权工作,理论联系工作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普遍感受到对帮助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和工会劳动保护、推进我市和谐企业和谐园区的创建工作将起到积极作用。

各县(市、区)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负责人,各镇(街道、工业园区)总工会负责人,市各产业(系统)工会负责人,市直属基层工会主席,部分基层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 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员、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员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共250多人参加了培训。                                                (市总权益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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