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1351.9万元用于在档困难职工帮扶!
发布日期:2021-07-26 10:05:22 作者:市总法律与权益保障部 来源:市总法律与权益保障部 浏览量:

7月22日中午,嘉兴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朱永根参加《行风热线》上线直播,就对困难职工的帮困举措等方面的内容和广大听众进行了空中交流。
五年来嘉兴市总工会用于在档困难职工帮扶资金1351.9万元
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一直以来都是工会的一项重要工作。2016年以来,嘉兴市各级工会将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纳入脱贫攻坚大局,围绕“精准帮扶”的理念,通过制定建档立卡、认定标准、解困脱困标准、家庭状况核查、信息化管理等多方面的标准和流程,针对收入低、患病、失业、子女上学、受灾等困难职工群体,分别制定不同的帮扶路径。
比如在生活救助方面我们每年元旦春节前夕都会组织送温暖活动,在困难职工子女就学方面组织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等等,确保做到帮扶对象精准建档、帮扶资金精准使用、帮扶措施精准到户、帮扶种类精准安排。
经过五年多的奋斗,我市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任务如期完成,现行标准下工会建档立卡的困难职工家庭全部解困脱困。五年来嘉兴市总工会用于在档困难职工帮扶的资金1351.9万元,通过各类救助帮助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对没有劳动能力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职工推动其纳入低保,享受社会救助和社会兜底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切实保障了解困脱困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十四五”期间,工会将把巩固拓展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成果、提升职工生活品质、促进实现共同富裕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坚持“脱困不脱政策”,从2021年起设立解困脱困5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各项帮扶政策力度不减、措施不变,重点完善医疗、教育、就业等帮扶措施,让解困脱困的基础更加稳固。健全防止返困动态监测机制,重点对易返困职工家庭实施常态化监测。对有返困风险的职工家庭,及时制定精准帮扶措施。构建多层次常态化帮扶新格局,建立困难帮扶、送温暖走访、互助保障相互衔接、层次清晰的帮扶工作格局。
问:工会经费是否可以为职工购买嘉兴大病无忧保险?
答:大病无忧保险是五大保险公司联合推出的商业保险,按《基层工会经费管理办法》第22条第八款“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因此工会经费不可以为职工购买嘉兴大病无忧保险。
问:我们是基层的企业工会,想问问能否为职工子女举办暑期托管班,费用由工会经费支出?
答: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的答复,从现有的制度来看,基层工会经费没有明确规定不能开支。但具体怎么开支,要结合工会承担托管班的职责和本级预算承担能力。
问:我家里遭遇一些变故,希望得到工会的帮助,应该怎么申请呢?
答:当职工发生了突发事件,请及时向单位工会报告寻求帮助。各级工会组织作为我们职工的娘家人,都是职工权益维护的第一责任人,单位工会组织会根据职工所反映的情况,酌情采取相关的帮扶举措。对职工因突发情况符合困难职工条件的,基层工会组织会负责将材料递交市、县(市、区)总工会审核,建立困难职工档案进行帮扶。此外,工会救助是社会救助的一部分,职工也可以寻求政府部门和慈善部门的救助。
问:工会经费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有哪些?
答:
一是省总工会2017年出台的《关于缓减企业上缴工会经费的意见》。这个《意见》有4条需作说明:
01
工会经费缴纳标准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有关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
02
缓减对象上,是企业(全口径范围,不作类别、行业和规模等区分)。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收缴按原政策执行。
03
缓减政策实施时间上,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2017年7月1日起,延伸执行至2021年12月31日。
04
规范缓减上,要区分现有企业实际上缴工会经费的比例,若目前缴费比例已低于上述缓减后的比例,就不再进行缓减,维持现状;若高于上述缓减后的代收比例,按上述标准为企业缓减。
二是中华全国总工会2019年出台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 》,以及2020年省总工会出台的《浙江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2020年嘉兴市总工会出台的《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有4条需作说明:
01
小微企业界定标准上,按工信部联企业 【2011】 300号 )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界定,第一次返还以2019年12月31日为界定时间点,以后每次返还,以返还期上月最后一天为界定时间点。
02
返还经费归属期上,自2020年1月1日至 2021年12月31日期间小微企业上缴的工会经费。
03
具体返还条件上,小微企业已经建立工会组织、独立开设经费银行账户、独立进行财务核算。
04
返还方式上,各小微企业做好每期工会经费上缴申报工作。已经实行税务代收的基层工会且符合返还条件的,工会协调工会经费待划转户账户所在银行进行批量返还。未实行税务代收的基层工会符合返还条件的,按原渠道返还。暂未开设工会账户的(包括小微企业联合工会),可采用“上代下”集中核算。

